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人事〔2023〕133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拟表彰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96个、先进个人199名(详见附件)。按照此次表彰的程序和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262716
电子邮箱:2439400723@qq.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1.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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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pdf |
附件2: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