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 〕 13 号)等有关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 2023 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公布如下:
成都盐城商会
成都襄阳商会
成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成都市爱国拥军联合会
成都日成公益服务中心
成都嘉佑公益服务中心
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成都市工商管理硕士企业家商会
成都市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协会
成都市点亮微心愿血液病儿童关爱中心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五个公历年度。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