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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适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浏览量:488

关键词: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32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市科技局拟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被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命名或复核通过满3年的成都市科普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自查。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级科普基地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附件2)和《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评表》(附件3),经所属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二)组织评估。市科技局委托专门机构结合市级科普基地提交的自查、自评材料、日常考核及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公布结果。综合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综合评估合格的,继续保留成都市科普基地称号;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科普基地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所属有关市级科普基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对市级科普基地提交的自查、自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各市级科普基地报送的有关材料,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经所属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成都市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cdkplhh@163.com。报送纸质材料自行留底,概不退还,逾期不再受理。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综合评估材料的单位,视为主动放弃成都市科普基地称号。

(四)综合评估材料

1.《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附件2)、《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评表》(附件3);

2. 其他相关材料(如:科普工作总结、科普活动简报和科普工作计划、被上级认定为科普基地的文件、科普基地管理规定等);

3.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革伟、毕旭东

联系电话:028-86617113、028-67198902

电子邮箱:cdkplhh@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10i

附件:1.  2023年度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名单

2. 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

3. 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评表

附件1. 2023年度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名单

附件2. 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

附件3. 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自评表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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